各学院、有关单位:
请通知拟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可自主选择报名参加研究生教学评价或本科教学评价。现将本学期申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学期有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具体要求
1.评价对象在所在学院(部、处)或部门报名,以学院(部、处)或部门为单位填写“申报汇总表”。
2.《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质量评价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2日(第一周周五)12:00前发至培养办邮箱。
三、注意
1.各单位需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相关教师,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听课名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教师有权利要求教学督导员反馈、交流听课情况,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听课人员要求提分或施加压力,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教学评价资格和成绩。
3.申报教师本学期需尽量避免调停课,如确有需要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评教成绩。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