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组织本院教师核对2022年(即2021-2022-2学期和2022-2023-1学期)研究生教学和指导工作量。
一、工作量计算依据: 2021-2024聘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二、数据来源
1. 教学工作量
(1)研究生系统2021-2022-2学期和2022-2023-1学期任务书,任课教师、学时数不予修改。
(2)指导工作量:师生互选结果。
三、工作要求
1. 教学工作量
(1)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以研究生系统中开课任务为准;
(2)请从核对表中删除非全日制研究生(含跟班)教学工作量。如有未删除数据,一经核实将追回相应工作量;
(3)自2022-2023-1学期开始,对必修课选课人数不足5人、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课程(受招生人数限制的课程除外),工作量的计算乘以相应的系数(已标记)。请仔细核对其他课程,如有不满足人数要求的一并修改。
(4)教学工作量表中标黄部分须由学院提供合理说明方可计入工作量。
2. 监考工作量
公共课、专业课监考工作量以研究生系统中备案的考试安排为准,其余不计。
3. 重修工作量
重修未开班单独辅导的以6个工作量计,其他跟班的课程已经将人数合并入正常教学班。
4. 各学院在回传本学院工作量时,删除(不要隐藏)其他学院工作量,只保留本学院工作量。修改处和新增部分请以明显标识标记,或以学院为单位当面修改。
5. 请仔细核对教师工号,工作量由教师当前所在学院统计。
6.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工作量核算工作,每一位相关教师均需确认无误,签字版提交后将不予修改数据。核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任侠 88958629(教学工作量、监考工作量)、翟旻 88959561(指导工作量)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第十六周周四(2022年12月15日)下午15:00前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电子版、pdf扫描版)和附件2、3(电子版)发送至 (教学工作量如无问题,可无需发送附件2);
2.附件1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5)。
五、其他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度个人业绩备案的通知》要求,教师的业绩、获奖等由研究生院统一导入系统,12月14日开始由负责人在研究生系统中具体分配。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