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研究生走出去,开拓国际视野,培养创新能力,学校决定设立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专项资助经费,对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发言的研究生提供资助,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对象和资助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招收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在读研究生。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求实创新、认真严谨的作风和勇于探索、献身科学的精神。
(三)获得国际学术会议的正式邀请,并在会议上做报告发言。
二、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最高3000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报销差旅费、会务费。
三、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研究生在参加会议前须提出申请,由导师、学院审核是否属于资助范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研究生本人在会议结束、回校两周内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2)。
(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正式会议通知(含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与地点);2、会议日程安排复印件(含有本人发言的会议议程页);3、会议现场报告发言照片。
(四)导师与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五)研究生院审核确认资助名单及资助金额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
(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其本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