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检测
查重版论文按“学院代码_盲评论文命名_作者姓名”方式命名(例如:001_2020c001s001_张明,为化工学院张明的论文命名,注意“_”为下划线),
学术不端检测的汇总表可分别使用《博士论文外审汇总数据表》和《硕士研究生盲评论文登记表》,表格命名标注为“博/硕士学术不端检测汇总表”即可。
论文送审后,学位办统一对送审同版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盲评成绩及查重结果不符合学校要求者延期毕业。
(四)论文预答辩
论文送审后,4月21日起由学院统筹以学科组为单位组织预答辩。由学院确定预答辩时间及地点,并将具体安排(包括预答辩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答辩委员、答辩学生)预答辩7个工作日前上报学位办公室。学校将组织督导员进行抽查。
每组不少于3位专家,学位办将对答辩安排进行公告,鼓励低年级学生现场旁听。答辩后导师督促学生根据答辩委员的意见修改论文。
(五)论文答辩
1、内容及时间
5月25日前后,学位办将及时把返回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转交学院。按照《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标准与答辩要求》,达到要求且论文盲评结果均为“合格”以上者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各学院答辩安排截至于6月12日。
2、材料要求
答辩前至少7日前博士、学硕、专硕填写《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核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工硕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资格审批表》及答辩日程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名单、学生分组情况、答辩地点及时间安排)由教学秘书或各答辩组秘书提交至学位办,经审批同意后发放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和答辩海报。
3、答辩委员要求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相关要求如下:
(1)答辩委员会组成原则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委员中正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应有1-2名校外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至少有2名校外的专家,委员会一般由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该环节导师应回避,不参加答辩。
(2)答辩注意事项
a.硕士生实行按学科进行集中答辩,答辩委员会和学生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划分小组,小组不宜划分过细,相近学科可合并。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7天前送交到各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答辩之前三天必须公开张贴海报,答辩必须公开进行,接受公众监督。答辩过程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员或有经验导师进行检查。
b.各学院答辩优秀率不能超过本学院参加答辩人数的30%。
c.答辩时严格控制时间,博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40-60分钟,硕士的答辩报告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
d.答辩后学生的存档论文应是综合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专家的意见重新修改整理后的定稿且所有签字完整。
(六) 学位审批阶段
答辩后至6月13日前,各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答辩合格者的学位问题,向学位办提交《博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每位申请者1份)、《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批表决票》、《在职硕士学位审批表决票》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的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表决通过后由学位分委员会主席在决议纸质版上签字。
(七)后续工作
1、答辩结束后至6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所有毕业生论文电子版及博士论文纸质版。 提交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具体提交办法如下:
(1)范围:提交2020年春季所有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及博士论文纸质版1份。
(2)命名方式:
硕士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命名(具体命名方法参见“论文提交附件”中附件1,忽略附件中时间节点)。
博士论文: 按“学院专业姓名”命名。
保密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_学院_姓名”命名。
延期公开论文: 按“ssdm_ejxkm_bh_lw_学院_姓名”命名。
电子版论文的内容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且上述内容应汇总成一个文件进行提交。其中“扉页”、“独创性声明”、“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要研究生和导师手写签名,然后进行原件扫描,将扫描件插入电子文档后方可提交。
提交论文同时向学位办提交《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一份,各学院将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及各类研究生论文提交汇总表分开“博士”“学硕”“专硕”“工硕”“保密论文”“延期公开论文”六个文件夹发至学位办邮箱。
2、工程硕士须提交电子版照片并于学位证粘贴照片前提交一张小二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明专业、姓名;其他研究生若没有参加学校统一图像采集,后期个人到指定拍摄点参加补拍的,也须提交电子版照片,请学院特殊说明,并于毕业证、学位证粘贴照片前提交两张小二寸彩色照片。逾期不交影响学位授予者,责任自负。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kdxwb2016@163.com。
注意:以上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若有延迟请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并由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经校领导批准后执行。请各学院及导师、同学提前做好各项工作!
研究生院
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