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 岛 科 技 大 学
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办法及指标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实行指标量化,按以下计分方法进行计算。对于硕士研究生至少满10分的方可领取答辩所需表格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对于博士研究生须达到《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且其科研成果的量化分值工科至少满80分,理科至少为100分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此项审核工作由青岛科技大学学位办组织进行。
科研成果计分办法:
成果类型 |
等级 |
相当分值 |
备注 |
获奖成果 |
国家一级 国家二级 国家三级 省部一等 省部二等 省部三等 |
500 300 100 100 80 50 |
本校独立完成的获奖成果按相当分值计算,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按相当分值的1/2计算,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6:4;3人完成按5:3:2;4人完成按4:3:2:1;5人完成按3.5:3:2:1:0.5;6人及6人以上完成按3:2.5:2:1.5:0.7:0.3。 |
发表论文 |
science,nature sci,ssci ei istp,isshp 国家核心期刊 省级科研刊物 |
300 50 30 20 20 10 |
多人完成的论文只考虑前三名,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8:2;3人完成按7:2:1。 |
授权专利 |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
100 40 30 |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
经济效益 (以进入学校财务为准) |
100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上 |
100 50 20 |
相当分值的计算原则同获奖成果 |
说明:1、对于两年申请答辩的同学,除了学分要求以外,相当分值应达到以下要求:理科50分以上,工科和人文科30分以上。
2、对于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
3、对于获奖成果,博士只考虑前三位。
4、对于博士在sci发表的论文,量化分值按影响因子(if)计算:分值=40 (if-0.5)×15;
5、每年毕业生的量化分值将通过一定方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