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增强研究生责任感、使命感,培养兼具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选树典型,激励学生,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21〕41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含2022级硕博连读学生)不参加评选,评选学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够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考核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 85 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团队协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凡我校注册的研究生,在研究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均可参加评选: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相关规定;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所有的学位课程考核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活动,工作积极认真,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得到师生的认可与好评;
4.严于律己,关心集体,自觉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抵制有害于研究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有集体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
(三)评选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资格: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2.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毕业者。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
(一)优秀研究生按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10%评选;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3%评选。
(三)研究生人数较少,按照以上比例计算不足一人的学院可评选一人;
各学院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5:2022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需制定本学院的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并成立由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评审细则与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需在学院网站、宣传栏进行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根据条件推举出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二)各学院应严格审核申请人资格,针对学习成绩的要求均为初始成绩,补考或重修成绩不作为参考依据;违纪处分的行为包含考风考纪、行为规范等各方面。
(三)在同一次评选中,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得重复获奖。
(四)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称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议小组名单(电子版 纸质盖章版)
(二)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细则(电子版 纸质盖章版)
(三)《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登记表》、《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签章版)
(四)《附件3:2022年优秀研究生汇总表》、《附件4:2022年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五)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成绩单(纸质盖章版)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五、评选工作举报监督方式
纪委监察室:0532-88956976 邮箱:
研究生院: 0532-88958383 邮箱:
2022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