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参评方案及工作安排,各参评学院已完成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评估的专家评议工作。根据前期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国家、学校相关要求,为保证评估发挥实效,决定开展合格评估整改提升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参评学位点要认真对照专家提出的整改问题及建议,以及对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附件1)、《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附件2)的标准,提交《整改提升工作方案》(国家组织抽评的必查材料)。整改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位点发展现状及整改总体思路、目前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对未能达到《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中的定量要求、抽评要素中的弱项以及校外专家提出的不足等需逐项列明)、发展目标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可参考附件3提纲模板)。
2.2024年年底,将按照国家要求向指定平台提交各学位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请各参评学院提前组织,逐步做好报告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高质量提交。
3.请各参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准备、科学论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合格评估整改工作,于4月27日前提交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提升工作方案》(word版及pdf封面签字盖章版),并按方案要求全面实施整改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学位点评估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孙蕾、王磊 联系电话:88959561、84023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