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评审学位申请人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学生在学期间培养质量和教师指导水平的重要标志。为使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提高我校学位论文水平、奖励优秀论文的指导教师及论文作者,实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特开展此评选活动。
一、申请材料
请于6月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优秀论文评选结果,同时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盖章纸质版(分委员会主席签字)交至崂山校区综合服务楼3027。
二、指标
各学院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按照分配指标推荐(重新评阅的论文不得参评)。
1.博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2.硕士研究生指标拟分配如下:
序号 |
学 院 |
硕士指标 |
1 |
化工学院 |
22 |
2 |
高分子学院 |
15 |
3 |
机电学院 |
21 |
4 |
自动化学院 |
10 |
5 |
化学院 |
17 |
6 |
材料学院 |
8 |
7 |
经管学院 |
19 |
8 |
外国语学院 |
6 |
9 |
数理学院 |
3 |
10 |
环境学院 |
7 |
11 |
信息学院 |
13 |
12 |
艺术学院 |
9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14 |
法学院 |
7 |
15 |
传媒学院 |
1 |
16 |
海洋学院 |
4 |
研究生院
2023.5.22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修订)》.pdf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