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在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3〕4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8〕20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9年、2020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2018年及以前立项但尚未结题的各类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
(三)2019-2021年立项建设的校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教材建设项目。
(四)2021年立项建设、已超过建设期一半且达到结题要求的,可参加本次结题。
二、结题办法
(一)省级项目结题。
1.课程。
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
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校级项目结题。
1.课程。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申请立项时的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填报《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2.案例库。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申请立项时的建设计划和目标要求填报《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
3.教材建设项目。
教材必须以青岛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出版,并标注“获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样书至研究生院备案留存。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延期报告,且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校级项目(优质课程、案例库)立项后获批省级项目的,按照省级项目要求进行结题。
(三)专家评议。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学校将对结题结果进行公示。
(四)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申报结题项目的电子版材料分别以省级(课程、案例库、教改)、校级项目(课程、案例库、教材)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至培养办邮箱pyb@qust.edu.cn。
省级项目:项目申请书申报原件pdf版(项目负责人可登陆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下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word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word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以及学院结题工作报告的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在“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login.htm,)填写提交《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账号密码见附件6,上传佐证材料。
校级项目: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或《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word版和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的pdf扫描版及相关支撑材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word版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教材建设项目请提交纸质教材1本及pdf电子版。
2.结题验收材料的电子版材料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命名:
省级申请书:按照“省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
结题报告书:按照“省级/校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立项年度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
结题汇总表:按照“省级/校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结题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支撑材料:按照“省级/校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编号/立项年度项目类别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
校级教材项目:按照“校级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立项年度教材主持人姓名”方式进行命名。
3.各学院推荐上报的省级优秀项目,应提供可以充分展示项目成效的成果,成果可采用但不局限于以下形式:
课程成果可以提供课程ppt、课程讲义或课程视频等,并附上课程大纲;案例库成果可以提供视频案例或文字案例;教改项目成果可以提供论文摘要和全文、著作目录和摘要或者研究报告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组织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须提交书面报告。
(二)请各学院从省级结题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的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学院学习和推广。
(三)对本次结题验收项目,省教育厅和学校将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存在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视情况核减下一年度的项目分配指标数。
(四)对通过验收的山东省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对通过验收的校级课程、案例库和教材项目,学校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
1.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3. 青岛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4. 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5.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6. 2017-2021年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汇总表(省级、校级)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6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