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基地负责人:
根据《关于开展青岛科技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培育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考核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范围
根据《关于公布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立项培育建设名单的通知》(青科大字〔2021〕175 号)(附件3)文件立项建设的所有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二、考核验收程序
1.9月6日-10月7日材料准备阶段。
各学院认真梳理本单位立项建设的校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全面掌握基地运行情况,由各学院组织基地负责人填写《青岛科技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验收考核表》(附件 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不申请验收考核的,自动退出学校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建设范围。学院汇总后将附件1、2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一并发送至pyb@qust.edu.cn,联系人:任侠,周昉,88958629,84022819。
2.10月8日-10月15日材料审核阶段。
3.10月16日-10月31日专家评审阶段。由学校组成专家组,对建设成效进行评估验收,重点考核基地人才培养机制,高校与合作培养单位招生、培养与就业联动情况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形成评议意见。评议意见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
4.结果公示。
5.对优秀、合格等次的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分别授牌“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优秀基地”“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对基地予以经费支持。
三、其他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考核验收工作,充分认识基地对于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意义,将考核验收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在全面检验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基地建设成效。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