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工作实施办法》(青科大字〔2015〕3号)精神,现就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管岗位聘任工作
(一)岗位设置
助管岗位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研究生处已确定了各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由学生处分配的兼职辅导员名额不包含在内)。在2016-2017学年内除新成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其他特殊情况以外,各学院助管岗位数原则上不变。
(二)岗位申请与聘任
1.申报条件
(1)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贫困研究生优先。
2.选聘流程
各设岗学院根据岗位数、《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说明书》及工作需要向研究生发布,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上交至岗位设置的单位。设岗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相应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情况统计表》。
(三)津贴发放与管理考核
1.助管工作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每个岗位400元/月,学院可以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在每月薪酬总数一定的基础上按劳分配,计算工作量,确定每月薪酬,发放薪酬人员要与学院备案的研究生助管岗位情况统计表中的人员一致。研究生处从2016年9月起通过银行打卡方式支付助管津贴。
2.助管试用期为一个月,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试用不合格或从事助管期间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助管工作的,用人单位须及时报备研究生处,以便停发或扣发其助管薪酬。
3.各设岗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助管进行管理与考核,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完成受聘研究生的鉴定考核,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助管设岗单位须填报材料中的《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职责说明书》、《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情况汇总表》所有材料须以纸质签章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
2.截止时间:9月23日前;地址:研究生处(崂山校区图书馆楼3017,四方校区一号行政楼316);联系电话:88958383;电子邮箱:qust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处
2016-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