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2012年优秀研究生(即原三好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
一 评选对象
拥有青岛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2010、2011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含青岛市)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具备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的第1条和第3条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