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高密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大学生“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根据《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1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13]2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及其学生班集体(不含2012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二、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高密校区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此次评优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动员师生积极参与,根据名额分配(见附件2),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见附件1)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集体。
2、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填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3)。
3、学校成立2012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部)、高密校区推荐的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综合评比,最终评选出省级优秀学生29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5名,省级先进班集体7个,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报送材料:
(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书面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推荐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电子版)
2.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高密校区请于3月18日(周一)下午4:00前将本单位推荐的本、专科候选人、候选集体相关材料报至所在校区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所在校区教育管理科网络办公,联系人:尤亭亭;研究生候选人相关材料报至研究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qustyanjiusheng@163.com,联系人:孙明媚。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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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候选名额分配表
3、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4、推荐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单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处
2013年3月5日